发布时间:2021-03-16 来源: 返回上页
负责校院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建设等工作;领导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工作。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;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;负责发展新党员工作;负责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;维护党员权利,组织党员参与民主管理,进行党内监督;领导和支持校院工会、机关团委、机关妇委会、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独立开展工作;发挥工会参与民主管理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、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的作用。完成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